7.8保险公众宣传日|“防范非法集资 警惕养老诈骗”
近年来,利用“时髦概念+政策捆绑+高大上包装”成为非法集资吸引资金的新趋势,特别是针对老年人的集资诈骗案件频发,投资“养老项目”、销售“养老产品”、代办“养老保险”等名义实施养老诈骗活动,严重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。大都会人寿结合“守护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”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主题,开展养老领域金融知识普及,帮助老年人提高防骗能力,进一步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,着力营造防范养老诈骗的社会氛围,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。
一、养老领域的非法集资表现形式
(一)以提供“养老服务”为名非法集资。
一些机构或企业以办理“贵宾卡”“会员卡”“预付卡”、预交“养老服务费用”等名义,以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、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等形式非法集资。
(二)以投资“养老项目”为名非法集资。
一些机构或企业打着投资、加盟、入股养生养老基地,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或者以长期出租养老床位、销售养老公寓使用权等名义,通过返本销售、售后返租、约定回购、承诺高额利息、“私募基金”等形式非法集资。
(三)以销售“老年产品”为名非法集资。
一些企业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,采取商品回购、寄存代售、消费返利、免费体检、免费旅游、赠送礼品、会议营销、养生讲座、专家义诊等方式欺骗、诱导老年群体,实施非法集资的行为。
(四)以宣称“以房养老”为名非法集资。
一些企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打着“以房养老”的旗号,通过召开推介会、社区宣传等方式,诱使老年人签订“借贷”或者变相“借贷”“抵押”“担保”等相关协议,抵押房屋以获得出借资金,再将资金购买其“理财产品”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等进行非法集资。
二、识别养老诈骗 做好风险提示
(一)高额利息无法兑现
机构或企业承诺的高额利息主要来源于老年人缴纳的费用,属于拆东墙补西墙。多数企业不存在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正当服务实体和收益,高额利息仅为欺诈噱头。
(二)资金安全无法保障
机构或企业超出可持续盈利水平承诺还本付息,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骗取老年人钱财,存在转移资金、卷款跑路的风险。
(三)养老需求无法满足
机构或企业以欺诈、诱骗的方式骗取老年人信任,向老年人承诺高端养老服务或销售养老产品,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无法得到有效满足。
大都会人寿风险提示:按照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对非法集资人、非法集资协助人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,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。请广大老年人及其家属提高警惕,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,自觉远离非法集资,防止利益受损。
免责声明:市场有风险,选择需谨慎!此文仅供参考,不作买卖依据。
标签: